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堿性電池的正常充放電
鐵鎳電池充電時,兩極電壓從1.6伏左右逐漸上升,Z終達到1.8伏,整個充電過程中電壓變化不大。整個充電過程中都會出現氣泡,這些氣體主要是在負極板上析出氫氣。同時,電解質的比重在所有充電和放電過程中幾乎不變。但是,電池的溫度會升高。如果電池在過高的溫度下充電,電池的壽命將會縮短。
鐵鎳和鎘鎳電池的正常充電電流為其額定容量的25%。比如額定容量為100安培的電池,正常充電電流為100*25/100=2500/100=25安培。
1、正常充電方式
鐵鎳電池和鎘鎳電池通常以正常充電速率充電7小時,必要時可采用遞減法充電,即先以正常充電速率的兩倍充電2.5小時,再以額定充電速率充電2小時。
充電過程中,一定要注意電池的溫度。對于未被水氧化的電解液,其溫度不得超過30℃加入氫氧化物的電解液溫度允許高于30℃,但不超過40℃。如果溫度過高,停止充電,冷卻后再充電。
充電時z好不要拔下插頭,否則二氧化碳會進入龜池,容易使電解液失效。當電池產生氣體時,插頭會發出嘶嘶聲。此時要注意檢查插頭的橡膠套彈性一定要好,否則內部氣體無法逸出,會造成外殼膨脹。
對于堿性蓄電池,不能通過測量比重或電解液中出現氣泡來判斷充電程度。正確的判斷是觀察兩極之間的電壓。鐵鎳電池電壓升至1.8V,鎘鎳電池電壓升至1.75V,若一小時后電壓無明顯變化,且充電量已達到放電量的140%,則可認為充電已結束。
鐵鎳電池充電時,如果充電電流過小,只能析出氫氣,但對負極板活性物質的還原作用很小。所以充電電流不應該小于正常充電速率的一半。鎘鎳電池可以小電流充電,但容量恢復效果差。所以浮充方式一般不適合堿性電池。對充滿電的電池進行浮充時,須嚴格控制浮充的電流和溫度,不允許超過規定值,否則會損壞電池。
2、過充方法
由于充電時電極板上的所有活性物質都不能參與化學反應,長時間使用容量會逐漸降低,但沒有鉛酸電池明顯。
為了保持電池容量,應該每隔10-12次充電一次。費用經常使用的電池應每月充電一次。
過充的方法是以正常充電電流充電6小時,然后以正常充電電流1/2的電流繼續充電6小時。
過充不會降低電池的容量,在一定條件下還能增加其容量。
3、正常放電
鐵鎳電池和鎳電池的正常放電是以8小時的放電速率進行的,但也可以以5小時的放電速率進行。
在放電過程中,并不是所有的活性物質都參與了化學反應。因此,影響電池放電程度的是活性物質的孔隙率、有效面積、電導率以及裝有活性物質的鋼盒與活性物質的接觸程度。不考慮電解質的比重和擴散速率。因此,如果放電終止電壓不受限制,即使以各種放電速率進行放電,也可以獲得幾乎相同的容量。但在使用過程中,還是要避免過大或過小的電流放電。所以在以不同的放電率放電時,一定要注意允許的終止電壓。
判斷堿性電池放電是否已經終止,不像鉛蓄電池那么容易。放電過程中電解液比重不變,測量電解液比重沒有意義。同時,由于極板的特殊結構,無法觀察極板的顏色。因此,當電池以持續穩定的電流放電時,只能通過觀察電池端電壓的變化來確定放電的程度。也就是說,它是根據各種放電速率下的終止電壓來確定的。
如果電池間歇放電或放電過程中放電電流發生變化,可以根據記錄的放電情況確定是否應該終止電池。